关于举办“实验教师教学示范周”听课活动的通知
作者: 时间:2016-10-11 点击数: 来源:药学院
各位老师:
为提升制药工程实践教学中心整体业务水平,为帮助和促进中心各实验教师提高实验教学能力,进一步提高课堂实验教学质量,本着“开放共享”的教学理念,制药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现组织“实验教师教学示范周”听课活动,时间从第6周起至第16周止。制药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欢迎药学院全体教师、研究生参与听课活动,同时欢迎校内其他学院的教师以及外校教师参与听课活动,给出宝贵意见。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参加听课人员:药学院全院教师、研究生;外院教师、外校教师。
二、示范讲课人员:制药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全体实验教师。
三、具体安排:
1、示范讲课人员的名单及上课时间地点见附表,具体听课时间、课程等可以自行选择。
2、外校教师来听课请提前与制药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取得联系。
3、听课教师可于听课当天至所听课教室领取“听课记录表”并在观摩听课后认真填写,课后将“听课记录表”交与授课的实验教师。
4、实验教师应妥善保存“听课记录表”,并交由制药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存档。
药学院
制药工程实践教育中心
2016年10月8日
(文:杨子毅;审:史劲松)
附:实验课程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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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午8:30 |
下午13:30(多门实验课同时开设) |
周一 |
《制药大工艺实验》 周一至周五,每天上午8:30: 蔡燕飞/张旦旦,7-9周,202; 蒋敏/钱健瑛,6-12周,209/223; 杨丽烽/纪倩,8-10周,207; 高越颖/刘蕾,7、13周,107 |
1 |
《药物化学实验》:周莹,6-9周,药学院223/217 |
2 |
《微生物学实验》:徐晓宇,6-16周,药学院111 |
3 |
《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实验》:王睿,6-16周,药学院117 |
4 |
《医药学基础实验》:高越颖/刘蕾,7-11周,药学院10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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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二 |
1 |
《药物化学实验》:周莹,6-9周,药学院223/217 |
2 |
《微生物学实验》:徐晓宇,6-16周,药学院1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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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三 |
1 |
《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实验》:王睿,6-16周,药学院117 |
2 |
《医药学基础实验》:高越颖/刘蕾,7-11周,药学院107 |
3 |
《药学综合实验(1)》:张旦旦,6-16周,药学院2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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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四 |
1 |
《药物化学实验》:周莹,6-9周,药学院223/217 |
2 |
《微生物学实验》:徐晓宇,6-16周,药学院111 |
3 |
《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实验》:王睿,6-16周,药学院117 |
4 |
《医药学基础实验》:高越颖/刘蕾,7-11周,药学院10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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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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